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甘肅暴雨有人失聯(lián)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甘肅暴雨有人失聯(lián)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甘肅旅游團5名游客擅自下海游泳致2死1失蹤,旅行社該不該負責?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由于自己的原因造成的一切傷害都應該自己承擔完全責任。法律不應該助長那些出了事就拉墊背的歪風邪氣!以后是不是在家燒開水被燙傷了還可以追究燃氣公司責任,觸電死了還要供電公司賠償,喝水噎死了還要自來水公司負責?
謝謝邀請。我認為游客擅自下海游泳出現(xiàn)事故,不應該由旅行社負責。旅行社已經(jīng)履行了告知的義務,且5名游客都是成年人,旅行社便不再對事情有責任。用網(wǎng)上的話說,自己要作死,誰又攔的住?旅行社在出行前,都是與游客簽訂了合同的,里面需要告知,免責的條款寫的清楚詳細。游客既然已簽字,表明游客已經(jīng)知曉。旅行社便不應對游客擅自做出的行為負責
成都女教師失聯(lián)5天后現(xiàn)身甘肅天水,她是否欠我們一個交代?
這個么子事情是這個樣子的,26歲成都女娃教師去教育局送材料,由于導航導錯,導致女娃教師走錯了教育局,晚上七點從教育局回來進入地鐵,然后就失聯(lián)了。這些天尋人啟事等鋪天蓋地,很多人都在為女娃教師擔心。
終于傳來了好消息,女娃教師在甘肅天水被找到了。 這位四川成都女娃教師的全安歸來,表示高興。不管曾經(jīng)發(fā)生了什么事情,不是特別的重要。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 ,生命屬于自己,也屬于那些愛我們、在乎我們的人。女娃教師的安全歸來,讓全國關她的人,終于放心了。
9月21日21:00,余某某的表妹轉發(fā)當時尋人啟事的微博并評論:已找到,給大家報平安。之后媒體采訪時沒有做出任何回應,本人也沒有向大家做出任何回應。全國網(wǎng)友開始炸鍋了:她欠大家一個交代,否則就是浪費資源、多占用資源。那么網(wǎng)友為何會有這樣的心態(tài),其實這也合情合理合法,大家為你擔憂了好些個天天,你娃卻對網(wǎng)友沒有更多回應,以后還有人愿意幫忙么?幫忙的網(wǎng)友有知情權吧?
余老師欠大家一個知情權。因為教師工作的特殊性,是要給關心你的網(wǎng)友們一個交待。也要請社會各界給余老師多一些理解和包容。大家也耐心等一下,但是,要記住狼來了的故事!
美女教師失蹤5天,在大家都漸漸失去希望,特別是將最后影像定格在錦江邊上的時候,人們雖然有些不敢直說,但是,其實大家心里已經(jīng)不抱任何希望了,以為美女教師變成了屈原大夫了。
當獲悉美女教師在甘肅天水出現(xiàn),普天之下關心她的人,無不歡欣鼓舞,不管怎么說,能夠安然無恙的回到這個世上,已經(jīng)是感到非常興奮了,我們還能要求什么呢?
家屬之所以不愿意給大家一個交代,那是因為有些東西說出來,或許會令大家失望,將美女老師原本美好的形象有所破損,對廣大關心她的網(wǎng)友來說,還不如不說為好。
在我昨天發(fā)的一篇文章里,已經(jīng)有網(wǎng)友稍稍透露了一點信息,但是并沒有說明,作為公開發(fā)表的文章,我著實不敢妄加猜測,以免對當事人造成不好的影響。
那么,回到問題上來,成都女教師一家到底欠不欠我們一個交代呢?
我認為是不欠的。
這是因為:
首先,當事人有保留自己隱私的權利
公民有隱私權,這是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的最基本的權利。雖然,在尋找美女教師失蹤的事件中,公眾給了她們一家很多的幫助,但是,不能因此而要求人家公布不愿意說出的隱私。尤其當這些隱私公布后可能會對當事人造成名譽上和心理上的損害的時候,當事人更是有權保持沉默,作為本來就是做善事的我們,也能完全原諒她們一家的做法和選擇。
其次,扶危濟困是不求回報的,不需要附加任何條件
一人有難,八方支援,這是我們這個社會所具有的美德。當我們雪中送炭的時候,一般并不會要求在寒冷中瑟縮的人會給我們什么回報,送就是為了送。為什么會這樣呢?因為,我們誰都不能保證,自己永遠不會有這樣的需求。
所以,對于成都美女教師失蹤的事件,我們都是自發(fā)的關注和聲援的,就是希望當事人沒事,現(xiàn)在沒事了,我們還能再強求什么呢?
第三,選擇一個合適的時間,當事人一定會給大家一個交代的
草木尚且有請,更何況是人呢?這家人一定會感念大家所給的關心和幫助,他們應該在一個合適的時間給大家解釋一下的,只是現(xiàn)在,或許,當事人還不是很正常,家人還不能完全放心,跟前的事情已經(jīng)亂如麻了,哪有心情出來說幾句呢?
但愿大家能夠多一份理解,少一點怨氣,我們的這個社會就會更為和諧。
歡迎來到“老穆說語文”問答領地,老穆將用最大的熱忱和最好的回答回饋您!
老穆有話說
老穆認為,我們應當尊重當事人及家屬的意見,如果人家不愿意說,我們又何必強求呢?
只要人平安回來了,就好!這難道不是我們想要的結果嗎?
老穆真誠地希望余老師能夠盡快調整心理狀態(tài),忘掉過去的不快,重新回到工作崗位上來,和孩子們一同快樂地成長······
(一)從離奇失聯(lián),到突然被找到,著實牽掛著每一位網(wǎng)友的心。
9月16日從成都失聯(lián)后,五六天后,卻在甘肅省天水市被找到的。
她為什么要去甘肅天水呢?她為什么離開教育局后就銷聲匿跡了呢?這期間究竟發(fā)生了什么?
我想,只有當事人心里最清楚了,或許,這永遠是個迷了,盡管網(wǎng)友們都很關注此事。
(二)一則尋人啟事,調動了大量的社會資源,該不該向公眾一個交代呢?
北京師范大學畢業(yè),英國留學,剛參加工作,性格開朗,突然生出此事,著實讓人想不通······
家人發(fā)尋人啟事,網(wǎng)友幫轉發(fā),警方幫尋找,這些不是社會資源嗎?
既然找到了,按常理,最起碼應該有個簡單的通報吧!
為何什么也沒有呢?
倘若是私事,不便說,那也可以理解;倘若是因公事而氣憤出走,那就更應該徹查此事了。
(三)通過這件事,給了人們深刻的啟發(fā)與教訓。
【1】作為家人,平時要多關注孩子,莫要等到出事了,還渾然不知。
【2】作為學校,平時要多關注、多觀察老師,如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干預;
【3】作為教育部門,平時要多開展心理類的講座,及時緩解、疏通老師們的心理壓力。
【4】不論是哪個行業(yè),都要及時關注員工的心里健康,切莫讓員工產生“抑郁心理”,否則,危害是較大的。
【結束語】老穆認為,時間可以沖淡一切!既然人家不肯說,那就讓這一切隨著時間慢慢消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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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女教師余某失聯(lián)5天,失聯(lián)前人在成都,找到時已是身在1500多公里之外的甘肅天水,女孩失聯(lián)前后遭遇到了什么?這期間疑點重重,也令眾人猜測不已,然而慶幸的是,該女孩最終平安歸家,但并沒有給公眾一個交代,家人反而呼吁公眾不要再尋問此事,還他們一個安寧的生活。
對于引發(fā)大眾長久的關注,并調用了眾多社會公共資源找尋女孩的公共事件來說,她是否欠我們一個交代呢?
小徐老師認為,從法律層面而言,女孩一家有權保持沉默,因為隱私權是法律賦予我們每個公民的權利,她們也沒有義務向公眾交代。
從尋找女孩的過程中,我們也能看出,警方一直對相關調查細節(jié)持保秘態(tài)度,女孩的母親更是對相關細節(jié)只字不提,從這些方面我們都能看出,警方也是在尊重女孩家人的意愿,選擇盡量少的公布信息。相對較私人的問題,警方尚能尊重個人隱私權,我們公眾更沒有權利要求當事人給一個交代。
但是,從道德層面來分析的話,女孩一家卻應該對此事做一個簡單的交代。原因如下:
一、此事作為公共事件,引發(fā)了太多人的關注,如果不做一個簡單的交代,那么公眾會忍不住猜測下去,一些謠言或謊言就會趁虛而入,不利于民心穩(wěn)定。
二、一名女教師無緣無故的失聯(lián),再加上以前也有女孩失聯(lián)的案件給人們造成的恐懼,如不簡單交代一下原因,會造成人們的無端的猜疑和恐慌,不利于公共安全的建立。
三、如果涉及隱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開,在保護個人權益的基礎上,給公眾一個交代,穩(wěn)定民心,還是有價值的。
總之,作為社會的一員,我們有義務為維護一個安全、和諧的生活環(huán)境而努力。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甘肅暴雨有人失聯(lián)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甘肅暴雨有人失聯(lián)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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